空域知识
空域的概念
空域是航空器运行的环境,也是国家的宝贵资源。国务院、中央军委十分重视我国民运航空交通管制的建设工作,目前正在推进空域管理改革,预计将空域划分为三类:管制空域、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
空域的分类
目前 民用空域分为:飞行情报区、空中交通服务空域、禁航区、限制区和危险区。
飞行情报区(Flight Information Region,FIR),又称飞航情报区、飞行信息区,由国际民航组织(ICAO)所划定,能够区分各个国家或地区在该区的航管及航空情报服务的责任区,是为提供飞航情报服务和告警服务而划定范围的空域,主要目的是为民航提供飞行服务保障,当飞机发生事故时,便于展开搜寻及救援。飞行情报区与领空、领海主权无关。
我国划设了9个飞行情报区,为沈阳、北京、上海、武汉、广州、昆明、兰州、乌鲁木齐、三亚。
空中交通服务空域是规定范围的区域,其内可进行特定种类的飞行,并为之规定了运行规则和空中交通服务。它包括管制空域、非管制空域和特殊空域。
我国管制空域包括A、B、C、D四类空中交通服务空域。每一个空域都是一划定范围的三维空间,在其内,按照空域类别对其提供仪表飞行规则和目视飞行规则飞行的管制服务。A类空域是高空管制空域,为6300m(含)以上空间。B类空域是中、低空管制空域,为6000m(含)以下至最低高度层以上空间。C类空域是进近管制空域。D类空域是塔台管制空域。
非管制空域是未被指定为管制空域以外的空域。在此空域内不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但是航空器也要申报飞行计划和飞行动态。
特殊空域是为了政治、军事或科学实验需要,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划定一定的空域,限制或禁止民用航空器进入。限制禁航空域也称为限制区和危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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