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民用无人机适航审定工作的
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民航大学、民航干院、航科院、审定中心,各民用无人机设计制造企业:
在近两年无人机适航审定试点项目的基础上,适航司完成了 无人机适航审定法规框架和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根据《基于运 行风险的无人机适航审定指导意见》(民航适发〔2019〕3 号),为 保证民用无人机安全、促进产业发展,我司计划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开展民用无人机适航审定工作,对无人机设计制造企业 进行适航审查。
请各地区管理局审定处/新疆适航处,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辖区 的民用无人机设计制造企业,以方便无人机设计制造企业与适航 司联系。
适航司联系人:
赵晋玉,
联系电话:010-64092308,
联系邮件:jy_zhao@caac.gov.cn。
郝志鹏,
联系电话:010-64481176、18610859845,
联系邮件:haozhp@mail.castc.org.cn。
此通知。